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
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、部门:
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,根据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校内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别
(一)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以下简称“规划项目”。
(二)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,以下简称“思政专项”。
(三)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党建专项项目,以下简称“党建专项”。
(四)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、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咨政中心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团队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、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名师工作室等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专项项目,以下简称“基地项目”。
(五)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咨政专项项目,以下简称“研究咨政专项”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人员
1.项目申报人须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,具有良好的学术学风,恪守学术道德,坚持学术诚信。
2.项目申报人须是我市高校在岗专职人员,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,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。
3.项目申报人限1人,同一年度申报项目限1项,且应当是所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。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,每个项目组成员同一年度参与的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(含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)总数不得超过2项。
4.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。
5.青年项目申报人须为40周岁以下在岗专职人员。
6.思政专项申报人须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校学工部、研工部、教师工作部、团委工作人员,院(系)党总支副书记、专职辅导员、班主任等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。
7.党建专项申报人须为从事高校党建、纪检监察和统战工作的专家、党务工作人员。
8.基地项目申报人为所在平台或团队聘请的专兼职研究人员,项目选题须与平台或团队主攻方向一致,选题须经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。
9.研究咨政专项申报人需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,熟悉党的教育政策,研究视野开阔,理论功底扎实,具有综合研究能力,具体学科不限,具有相关工作基础优先。
(二)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
1.有在研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择优资助项目、委托项目除外)的项目负责人。
2.以已获得过资助的国家级、省部级或市级项目(含重大项目子课题),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进行重复申报。
3.所主持的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,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。
4.存在违反师德行为,按照教育部《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取消申报科研项目资格者。
5.近一年内有到国(境)外留学、访学计划半年以上者。
三、报送方式
以部门为单位集中申报。
(一)网上申报
各申报者须于2024年1月26日前,登录http://xm.jiaowei-cq.com,下载项目申报书和论证活页模板,按照操作提示开展网上申报工作。项目申报常见问题请参阅《2024年度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答疑》(附件4)。
(二)现场提交
1.项目申报系统导出的重庆市教委2024年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纸质件每校1份,须加盖学校公章。
2.项目申报人签名、学校审查合格的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5)纸质件每人1份,A4纸打印、左侧装订。
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1月15日-16日报送至A-913。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王彩凤,87388026。
科研与合作发展处
2023年12月14日
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版权所有 © 2017 / 地址: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 / 电话:023-41586008 / 渝ICP备1200068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