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为积极响应《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》要求,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社科研究者的学术成长与创新,鼓励开展高水平学术研究,推出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,根据《重庆市社会科学联合界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和培育项目的通知》要求,现开展我校项目申报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科范围
本次项目申报范围所涉学科,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分类执行,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分类组织申报。
二、申报人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。
2、遵纪守法,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。
3、作为负责人(主持人)只能申报1个项目,且不能参加本次其他项目申报,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。
(二)博士项目申报条件
1、申报人须已获博士学位,且获得时间在2023年1月1日(含)之后。
2、凡符合博士项目申报条件的,只能申报博士项目,不符合博士项目申报条件的,可申报培育项目。
(三)培育项目申报条件
1、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9周岁(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,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(或硕士学位及以上),项目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。
2、申报人未主持过(含在研)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。
三、申报要求
1、选题应具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。
2、自主选题申报,也可对已通过答辩、有较好研究基础的博士论文进行深化研究,但不得用博士论文原题申报。
3、不得以与已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(部)级项目立项资助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的进行申报。
4、预期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。
5、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。
四、申报程序
(一)个人申报
1、申报人需在“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”(市社科联网站界面的“规划项目管理系统”点击进入)中注册(之前已注册的可直接进入),在博士项目、培育项目相应栏目中,按照提示内容进行填写、上传和提交。
2、申报人需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性,并按时提交。
五、时间安排
(一)申报人提交截止时间:2025年7月18日17:00。
六、其他事项
各单位请于7月18日前将电子档和纸质档(双面打印一份)交科研与合作发展处王彩凤处,A601。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科研与合作发展处
2025年7月2日
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版权所有 © 2017 / 地址: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 / 电话:023-41586008 / 渝ICP备1200068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