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研项目

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和培育项目的通知
2025-07-02


校属各单位:

为积极响应《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》要求,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社科研究者的学术成长与创新,鼓励开展高水平学术研究,推出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,根据《重庆市社会科学联合界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博士和培育项目的通知》要求,现开展我校项目申报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学科范围

本次项目申报范围所涉学科,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分类执行,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分类组织申报。

二、申报人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、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。

2、遵纪守法,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。

3、作为负责人(主持人)只能申报1个项目,且不能参加本次其他项目申报,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。

(二)博士项目申报条件

1、申报人须已获博士学位,且获得时间在202311日(含)之后。

2凡符合博士项目申报条件的,只能申报博士项目,不符合博士项目申报条件的,可申报培育项目。

(三)培育项目申报条件

1、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9周岁(1986630日以后出生),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(或硕士学位及以上),项目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。

2、申报人未主持过(含在研)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1选题应具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。

2自主选题申报,也可对已通过答辩、有较好研究基础的博士论文进行深化研究,但不得用博士论文原题申报。

3不得以与已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(部)级项目立项资助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的进行申报。

4预期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。

5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(一)个人申报

1、申报人需在“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”(市社科联网站界面的“规划项目管理系统”点击进入)中注册(之前已注册的可直接进入),在博士项目、培育项目相应栏目中,按照提示内容进行填写、上传和提交。

2、申报人需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性,并按时提交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(一)申报人提交截止时间:202571817:00

六、其他事项

各单位请于718日前将电子档和纸质档(双面打印一份)交科研与合作发展处王彩凤处,A601
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 

科研与合作发展处

20257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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